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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应知晓的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5-11-12  来源:

一、探视制度
1、探视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探视,查房、换药、治疗、抢救时须暂时在病区外等候,宠物不得进入病区。
2、严禁将刀、剪、玻璃器皿、药品、瓷器、钝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病区。
3、保持病区环境的安静、整洁、安全,禁止吸烟。
4、探视陪护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
5、不得私自将病人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人健康和治疗事宜,如有病情变化及时向医护人员反映。
6、要爱护公共财务,讲究公共卫生、节约用水用电。
二、饮食管理制度
1、病人饮食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士根据医嘱查对饮食单并在床头卡上做好标识。
2、病人饮食指导要通俗易懂、具体,介绍健康饮食知识及治疗饮食的意义,督促病人主动配合,凡禁食病人、特殊饮食,应有醒目标识。
3、开饭时,查看治疗饮食是否正确,避免携带不新鲜的食物,停止一切非紧急的治疗及检查,观察病人饮食情况,对生活不能自理者,要给予协助。
4、 征求病人意见及建议,对反映的问题及时与其家人取得联系,提高病人对营养、饮食的满意度。
5、饮食护理中注意病人文化差异,尊重病人风俗习惯,尽量给予满足,防止患者暴饮暴食。
三、陪护制度
1、原则上一名病人只允许1人陪护,特殊情况如危急重症、小儿、产妇、手术等可留2人陪护。
2、凡患有急性期各种疾病、年老体弱者或18岁以下儿童不宜作为陪护人,体温≥37.3C或有不明原因呼吸道症状者不得进行陪护。
3、陪护人员不聚集聊天,不窜病房,实行分餐制,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勿大声喧哗。
4、陪护人员应做关心、监护责任,特别注意患者安全,如发生患者跌倒、坠床、烫(烧)伤、走失或自杀等意外事件,由陪同人员负责。
5、陪护人员应协助护士按要求做好患者的生活护理。发现患者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当班医护人员。
6、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保持病室卫生,不在室内吸烟,乱坐病人床铺等。
7、陪护人员不得擅自进行各项护理操作及其他非护理人员交待的事宜。
8、出院流程:携带身份证、医保卡、预交金单,前往护士站领取出院通知单、出院小结到收款处办理结算及医保报销等相关手续。
9、医院行风建设规定,医务人员不准接受患者的“红包”、物品或宴请,请您务必协助并监督落实。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存在异议,可向行风办联系,投诉电话:699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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