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之家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安保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4 来源:
受广德市中医院委托,为了加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医院日常运营的安全与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保员3名,由我公司派遣至广德市中医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安保员3名
(一)岗位要求:
1、性别及年龄要求:男性、不超过35周岁(1990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身高168cm以上,体重BMI值<28,双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5.0。
2、其他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应届毕业生需在2025年9月1日前提交毕业证。
3、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或2年以上公安系统工作经验或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
4、技能要求:
(1)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安全管理知识。
(2)具备较强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5、素质要求:
(1)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2)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承受工作压力。
(3)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夜班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医院安全生产保卫工作的日常管理,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2、组织医院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协调处理医院内的突发事件,如火灾、医闹、盗窃等,确保及时有效应对。
4、负责与公安、消防等外部单位的沟通与协调,确保医院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5、组织医院员工的安全培训,提升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6、负责医院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携带报名资料(身份证、学历证明、退伍军人证和小二寸照片2张)至广德市中医院门诊五楼会议室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至4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统一考试和成绩合成
1、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比达到 1:3及以上,采取笔试加面试及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5比例进入面试及体能测试环节,笔试入围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下一环节考试人选。笔试内容为安保、消防及监控设备等相关知识,分值100分;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体能测试100分。总成绩100分由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按3:3:4的比例组成。计算时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分数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比低于1:3,直接采取结构化面试+体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体能测试100分。总成绩100分由结构化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按5:5的比例组成。计算时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分数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分高者优先。
考试时间及费用将在广德市中医院官网上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生成绩将在广德市中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五)体检考察
公示无异议后,由广德市中医院组织入职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本院体检中心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合格方可录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医院组织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即不予录用。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予以考核。
体检及考核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进行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广德市中医院官网上公布。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
三、有关事宜
本《招聘公告》由广德市中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3-6990506(广德市中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63-6990511(广德市中医院纪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安保员3名
(一)岗位要求:
1、性别及年龄要求:男性、不超过35周岁(1990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身高168cm以上,体重BMI值<28,双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5.0。
2、其他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应届毕业生需在2025年9月1日前提交毕业证。
3、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或2年以上公安系统工作经验或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
4、技能要求:
(1)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安全管理知识。
(2)具备较强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5、素质要求:
(1)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2)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承受工作压力。
(3)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夜班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医院安全生产保卫工作的日常管理,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2、组织医院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协调处理医院内的突发事件,如火灾、医闹、盗窃等,确保及时有效应对。
4、负责与公安、消防等外部单位的沟通与协调,确保医院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5、组织医院员工的安全培训,提升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6、负责医院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携带报名资料(身份证、学历证明、退伍军人证和小二寸照片2张)至广德市中医院门诊五楼会议室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至4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统一考试和成绩合成
1、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比达到 1:3及以上,采取笔试加面试及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5比例进入面试及体能测试环节,笔试入围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下一环节考试人选。笔试内容为安保、消防及监控设备等相关知识,分值100分;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体能测试100分。总成绩100分由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按3:3:4的比例组成。计算时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分数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比低于1:3,直接采取结构化面试+体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体能测试100分。总成绩100分由结构化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按5:5的比例组成。计算时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分数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分高者优先。
考试时间及费用将在广德市中医院官网上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生成绩将在广德市中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五)体检考察
公示无异议后,由广德市中医院组织入职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本院体检中心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合格方可录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医院组织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即不予录用。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予以考核。
体检及考核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进行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广德市中医院官网上公布。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
三、有关事宜
本《招聘公告》由广德市中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3-6990506(广德市中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63-6990511(广德市中医院纪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