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中医院网络安全防护设备、软件升级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来源:
一、项目编号:zyyfw2025-21
二、项目名称:广德市中医院网络安全防护设备、软件升级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未来计算机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乐社区服务中心天达路71号华亿科学园A1幢6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叁仟陆佰柒拾元整(14367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网络安全防护设备、软件升级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卉、王骏、邹官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人民币叁仟贰佰元整(32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广溧路与和平路交叉口、广德市金茂财富公馆A座11楼,联系电话:汪女士 15375638276;项工 0563-6816982、1855525531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项目名称:广德市中医院网络安全防护设备、软件升级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未来计算机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乐社区服务中心天达路71号华亿科学园A1幢6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叁仟陆佰柒拾元整(14367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网络安全防护设备、软件升级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卉、王骏、邹官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人民币叁仟贰佰元整(32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广溧路与和平路交叉口、广德市金茂财富公馆A座11楼,联系电话:汪女士 15375638276;项工 0563-6816982、1855525531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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