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中医院宣传广告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04 来源:
一、项目编号:gdzyy25_083
二、项目名称:广德市中医院宣传广告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德市新艺广告设计制作部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桃州镇太极大道西关小区北门243号
折扣率:0.4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宣传广告制作、安装
服务范围:宣传广告制作、安装等
服务要求:1、按照采购人要求设计、制作各类宣传广告,并负责在指定位置张贴、安装;2、制作、安装、施工的工作成果质量保证期为壹年,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非人为原因损坏)由采购响应方进行免费维修,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3、收到采购人服务需求时,应立即响应,并在要求时限内将制作成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时间:三年(单批次宣传广告自收到采购人服务需求后在要求时限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
五、评审专家名单:段家顺、张卉、刘海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金额:人民币叁仟柒佰贰拾元整(37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祠山街道和平路北201号、广德市金茂财富公馆A座11楼,联系电话:汪女士 0563-6022589、项先生 0563-6816982、1855525531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 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德市中医院
地址:祠山街道和平路北201号
联系方式:汪女士 0563-60225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德市金茂财富公馆A座11楼
邮 箱:gdhhgs@163.com
联系方式:0563-6816982、18555255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先生
电 话:0563-6816982、18555255316
二、项目名称:广德市中医院宣传广告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德市新艺广告设计制作部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桃州镇太极大道西关小区北门243号
折扣率:0.4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宣传广告制作、安装
服务范围:宣传广告制作、安装等
服务要求:1、按照采购人要求设计、制作各类宣传广告,并负责在指定位置张贴、安装;2、制作、安装、施工的工作成果质量保证期为壹年,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非人为原因损坏)由采购响应方进行免费维修,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3、收到采购人服务需求时,应立即响应,并在要求时限内将制作成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时间:三年(单批次宣传广告自收到采购人服务需求后在要求时限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
五、评审专家名单:段家顺、张卉、刘海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金额:人民币叁仟柒佰贰拾元整(37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祠山街道和平路北201号、广德市金茂财富公馆A座11楼,联系电话:汪女士 0563-6022589、项先生 0563-6816982、1855525531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 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德市中医院
地址:祠山街道和平路北201号
联系方式:汪女士 0563-60225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德市金茂财富公馆A座11楼
邮 箱:gdhhgs@163.com
联系方式:0563-6816982、18555255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先生
电 话:0563-6816982、1855525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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