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秩序
发布时间:2025-11-12 来源:
广德市中医院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要求患者遵守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注意事项。
一、遵守诊疗相关基本规定
1.医疗机构是履行救死扶伤责任、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公共场所,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扰乱正常诊疗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
2.患者及家属需遵守医疗秩序及医疗机构有关就诊、治疗、检查的规定,如实提供与病情有关的信息,配合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
3.需履行付费义务,按医院有关规定交款,并对随身携带的个人财物安全负责。
二、依法表达诉求或处理纠纷
1.患者应依法文明表达意见和要求,向医疗机构投诉管理部门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诉资料,配合其调查询问,不可扰乱正常医疗秩序或有违法犯罪行为。
2.《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八条指出,干扰医疗秩序,妨碍医务人员工作、生活,侵害其合法权益的,需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医师法》第四十九条明确禁止通过侮辱、诽谤、威胁、殴打等方式,侵犯医师人格尊严、人身安全。
三、禁止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患者若有下列行为之一,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
2.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
3.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
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
4.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盗窃、抢夺公私财物。
5.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等。
上一篇:广德市中医院投诉处理流程图
下一篇:返回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