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病案管理的若干决定及印发相关文件的通知 各科室: 鉴于我院创建二甲中医医院的需要,结合我院目前病历完成的状况,为规范我院病历书写,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经研究决定: 1、2010年4月1日前出院病历,于4月30日前全部归档;4月份出院病历,于5月7日前归档。病案室人员应初步检查后签收,统计后呈报。逾期1份每天2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2、进修人员遗留病历应于4月30日前归档,逾期处罚同上。所在科室主任及病案室负责人分别通知到位。以后外出进修人员应完善所管病历,方可离院。 2、2010年5月1日起按《广德县中医院病历管理规定》执行。 3、印发《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安徽省护理文书书写要求》给临床各科室,请遵照执行。 4、国家中医管理局对中医病历有明确规范时,我院适时调整。 2010年4月12日 |